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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作家乔纳森弗兰岑推崇遗世独立的写作,他早说过,“我怀疑那些工作地点有互联网的作家能否写出优秀作品”,据说他的工作室有隔音墙,双层玻璃窗,挂着厚窗帘遮挡日光,带着防噪耳机,再带上耳罩。但是,我们这个时代比以往要喧嚣得多,各种媒体都琢磨怎么“互动”,维基百科鼓励每个人都写百科全书,“知乎”网站天天有人讨论问题,推特和微博,按照他们自己的宣传,“记录下整个世界的脉动”,遗世独立的作家受到了挑战,他们被一种“瞬时文化instantaneous culture”所包围,什么叫瞬时文化呢?你在GOOGLE上查一个东西,不到一秒就找到了答案。

     

    据说,好的写作都是“反瞬时文化”的,作家奈保尔说,有两种表达方式,一是轻易的随口说说,一是深思熟虑之后的表达,作家应该用后者,他必须把自己最初的、第一反应的粗糙想法反复打磨,然后再表达出来。

     

    瞬时文化鼓励第一反应,鼓励“反馈”。好多人热衷于瞬时文化,因为他们能够及时得到反馈,看到自己的想法是否招人喜欢,报刊杂志的网站有“被发送次数最多的文章排名”,图书网站有各种各样的销售排行,微博上有评论最多或转发最多,网络世界上还有Google的PageRank,链接最多传播最广就有更大的权力。

     

    遗世独立的作家,也需要得到反馈,巴西作家保罗•柯艾略开始在推特上分享其写作生活,发布他写作的视频给读者看,不过,你说一个作家写字的样子有什么好看的呢?保罗•柯艾略认为,象牙塔已经不存在了。作家拉什迪也许在这种瞬时、开放、鼓励反馈的文化中找到了一种平衡,他用推特写书评,140个字符讲一讲他刚看过的书。其实,我们现在很多时候都是在微博上看书评,认真写读书笔记,认真写个1000多字的书评都很难得了。在这种瞬时文化的浪潮中,孤独的写作、长久的专注的阅读难能可贵。

     

    有一回,我打算把丘吉尔的六大本《第二次世界大战史》给看完了,就是为了培养自己的耐心。可后来没看几页就停了下来。去年,有个比利时的大学生开始在推特上直播“二战”,用140个字讲一讲60多年前的这一天欧洲战场上发生了什么,这个看起来就简单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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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博客大巴还能不能办下去,经常遇到障碍。

    接近一年没怎么更新,居然每天还有一两百人来看。

    长篇小说写完了,我在想,找个什么样靠谱的地方能继续写博客

    还是换个地方——frankmw.blo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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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作家散发着酒味,这就是他们独特的气质。比如卡佛在《凉亭》里这样说,“喝酒很有趣,我回头想,我们所有重要的决定都是在喝酒时做出的,即使是讨论以后少喝点儿酒的时候,我们也是手里拿着一杯啤酒或威士忌。”啤酒在卡佛的诗歌中也经常出现,“我可以坐在这儿喝喝啤酒,和你们这帮嬉皮喝上一整晚,这种啤酒我一气能喝上十夸脱,一点事没有就跟喝白开水一样。”据说在爱荷华大学教书的时候,卡佛和契佛经常一起喝酒,但这两个家伙都不属于啤酒气质,他们是烈酒气质的。上面那首诗的题目叫“和查尔斯布考斯基共度的一个夜晚”,这布考斯基更是烈酒气质的诗人,“一般我们喝完威士忌,就用啤酒漱口。”布考斯基据说一晚上能喝掉30瓶啤酒,“酒吧又回到我的身边,那是个不管坐在哪里都能闻到尿骚味的地方。你需要马上灌一杯来抵挡那浓烈的味道,再来个四五杯,你又可以回到小便池倩。看到生啤酒装在玻璃杯里,杯壁散发着温和的光,白色的泡沫望着你,时而有些破裂的震动。啤酒是绿色的,喝下一口,大约四分之一杯后,深吸一口气,屏住呼吸,你复活了。”

     

     

    尽管布考斯基为啤酒、威士忌写过若干赞美诗,但他还是更像个酒鬼。卡波特也喜欢喝酒,但他的气质似乎更接近鸡尾酒。威廉·福克纳和麦卡勒斯都有一边写作一边喝酒的习惯,前者手边是威士忌,后者喜欢红茶加雪利酒,不过这两人的作品都冷静得要死,看不出一点儿酒精的味道。但是海明威能看得出来。海明威说,他看福克纳和菲茨杰拉德的最新作品,能看出来他们最近喝酒多少。据说海明威的的肝从腹部突出出来,像一个水蛭,能把自己的肝儿喝到这个程度,可见海明威的酒量。中国古话说,海量海量就是海明威那个量。卡佛一生贫困,酗酒,写的也是底层人民的生活。契佛写的是中产阶级的生活,但在波士顿住过两年,得了忧郁症,喝到入住戒酒中心,最后是肾出了毛病,基本上属于喝死了。
    一个统计,说美国7个男性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之中,有5个是酒鬼。为什么作家都要喝两口呢?有一本专著叫《酒精和作家》,道理说来简单——写作要不断的做白日梦,酒精能帮助你做白日梦;写作要求自信,喝酒能让你自信。写作是一件特别孤独的工作,喝酒可以缓解孤独感。写作要求紧张和专注,喝酒能让你放松。

     

     

    如果要在众多喝酒的作家中,挑出一两位啤酒气质类型的作家,那么我首选捷克作家赫拉巴尔和哈谢克。布拉格是一个以啤酒为骄傲的城市,街头的旅游T恤衫上经常能看到“捷克啤酒国家队”的标识和大大的啤酒杯图案,哈谢克当年就在小酒馆里写作,写一段念一段,听众给他买啤酒喝,这样写出来的《好兵帅克》才成为经典。哈谢克当年喝酒的地方叫“卡力恰”酒馆,赫拉巴尔喜欢的是布拉格旧城区的金老虎the Golden Tiger,据说这酒馆的历史要上溯到1702年,赫拉巴尔生前固定坐在厨房左侧的那张桌子,可以看到其他酒客。到布拉格旅行又喜欢赫拉巴尔的人,一定要到金老虎喝一杯。捷克啤酒的人均消费量世界第一,捷克啤酒的质量也比肩比利时德国,到某个地方旅行,尝尝当地的啤酒,这是啤酒爱好者的准则。

     

     

    赫拉巴尔的小说和啤酒及啤酒馆的关系,已经有不少文章做出阐述——他的继父就是啤酒厂的厂长,《我伺候过英国国王》中有大段关于啤酒馆的描述,他塑造了一系列底层人物形象,小说中迷幻与快乐的基调就属于啤酒馆等等。赫拉巴尔在一本书信集中介绍过他的英国及爱尔兰之行,那是一次文学访问,但赫拉巴尔经常会扯到啤酒上去。

     

     

    “我们进了酒店大堂,满是衣着光鲜的人,他们打扮得体就像橱窗里的模特儿,男人在检查自己的领带,女人在收拾自己的头发。后来我们拿到了几杯Stout,这是都柏林的光荣,然后是乔伊斯的饮料,健力士黑啤。外面很冷,我们喝了酒才暖和过来,这下你知道为什么有还魂酒一说了吧。我们一边喝酒,一边完成了采访,喝了很多健力士,后来我在伦敦、在伯明翰,人家都告诉我说,只有在都柏林,才能喝到最好的健力士黑啤酒。”

     

     

    赫拉巴尔拜访佛洛伊德在伦敦的居所,到大学讲座,每到一个酒馆就和“金老虎”做比较——这个酒馆有五个金老虎那么大,这个酒馆有三个金老虎那么大,可惜只有两个客人,他们坐在橡木椅子上发呆,酒吧侍者在擦酒杯子,他把杯子擦干净,对着光亮处照,然后接着擦酒杯。在布拉格的酒馆里总能听到吉普赛人唱歌,唱奔流的大河与流下的泪水。在信件中,赫拉巴尔一边写着他在英伦的见闻,一边回忆布拉格的酒馆和广场——我从老广场走过,自打1989年之后,那个广场就属于年轻人,他们在台阶上坐着,能坐的地方都坐着人,外来的游客写着明信片,广场上的扬·胡斯像耸立着,这本来就应该是属于年轻人的地方,他们或许能理解几个世纪以来波希米亚这个地方的抗争与自由。

     

     

     

     

  • 癌症传记

    2011-05-31

     

     

    20045月的一天,卡拉女士醒来,剧烈的头疼让她意识到大事不好,那不是普通的疼痛,而是一个清醒的信号,她的身体肯定是出了问题。实际上,这信号一个月前就来过,她的背部上曾出现淤青,但很快就消除,她去医院看过病,医生给她开了阿司匹林,诊断为偏头痛。她30多岁,是个幼儿园老师,以往总有精力追着那些小孩子到处跑,可现在走几步楼梯都觉得艰难。她想,可能是太累了,可能是压力太大了。她一直身体健康,医院对她来说是一个抽象的名词,她也很少吃药,更没看过肿瘤方面的书籍,在这一天早上,她忽然意识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一个灾难性的变化。

     

     

    她委托邻居照顾自己的孩子,前往医院去做血液检查。医生让她做一个血常规,她的血液抽出来一小管,浑浊、发白,从卡拉静脉中流出的血看起来已经不像是血了。

     

    第二天早上,卡拉女士在鱼市上买鱼,接到医院来的电话,通知她立刻到医院来。此时,一大块三文鱼肉在她的菜篮子里,如果放得时间长了,这块鱼肉肯定会坏掉。

     

     

    又过了一天,早上7点,悉达多·穆克吉,正在开往波士顿城区的快轨列车上,他的寻呼机响了,那是波士顿标准医院的病情通知,告诉他有一位名叫卡拉的女士住进了癌病房。悉达多·穆克吉是这座医院的医师,要在这里完成两年浸泡式癌病房实习,此前他已经医学专业毕业,做过实习医生,他到了癌病房之后才发现,他掌握的医学经验简直如同幼儿园一般幼稚,而他们要面对的是疾病之王——各式各样的癌症。他在轻轨列车上想着病房里的消毒药水味,想着该怎么宽慰病人,他还想到他入院之初,一位老医生的忠告:要有你自己的生活,在医院之外就不要过多想着医院的事,否则你很快就会崩溃。

     

     

    索尔仁尼琴的小说《癌病房》,将医院与独裁体制平行对照描写,写病人被这个世界弃绝,悉达多·穆克吉曾经问他的一个病人,是否看过这个小说,病人回答说,我不需要任何有关癌症的隐喻,现在我就被囚禁在疾病的王国之中。

     

     

    也许,每一个病人都是一个潜在的叙述者,每一个病例都是一个曲折的故事,当这些病人的故事被悉达多·穆克吉穿插于他的著作《疾病之王:癌症传记》一书时,这本书俨然像一部抗击癌症的史诗。肿瘤学中的一个不变的事实是“在失败情绪和希望之间令人不安的交替打转,癌症是----而且可能永远是----我们人类承受负担的一部分。”穆克吉目睹了许多病人步入癌症晚期。“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我临床诊治生命中最令人赞叹的时刻是目睹癌症晚期患者重获健康,遇到那些从癌症这个异国返回人间的男男女女----如此贴近地看到他们从癌症病魔手中攀爬回来。”有书评这样评价《癌症传记》——这是一个不得不叙述的史诗般的故事,就像一个充满激情的年轻神父可能会尝试叙述撒旦。

     

     

    《疾病之王:癌症传记》一书去年获得美国的国家图书奖,我最近拿到这本书,粗看了一下,就推荐给一位做版权的图书编辑,如果这本书能翻译出版,那是一件多好的事情。但编辑回答我说,这样的书恐怕不好卖吧,我们的读者好像不喜欢这类书。他们喜欢谈养生的书,谈营养的书,谈中医的书,但就是不会读一本封面上有癌症两个字的书,不吉利,丧气。

     

     

    我承认,他对图书市场的判断是正确的,尽管所谓健康类畅销书不少,但那大多是以玄学姿态谈论身体和疾病的。然而,这类专业书籍有一个独到的特点,那就是希望。当悉达多·穆克吉在医院里见到卡拉女士的时候,他这样安慰病人,白血病是一种常见的癌症,我们有很多治疗白血病的经验,你能康复。他没有告诉病人的是,她康复的希望不会超过30%。我所说的希望,当然不是指这种给病人的欺骗,而是一种理性的坚信。只要你相信人类的理性力量,就一定知道,未来会有好事情发生。

     

     

     

     

     

  • 我喜欢假的

    2011-05-17

     

     

     

    2003年,在美国上映了这样一个纪录片,它的名字叫做《石头的读者》(Stone Reader)。导演叫马克·莫斯科维茨Mark Moskowitz1972年的时候,他看到了一本小说叫《夏日的石头》,书评说,这个小说和《麦田里的守望者》一样好看,但马克读了20页就没读下去。转眼20多年过去,1998年,马克在家打扫卫生,发现了《夏日的石头》,书已经破旧,马克这一次读了下去,并且认为,这的确是一本很好的小说,可惜被埋没了。马克决定,找到这个小说的作者。

     

    小说作者叫道·默斯曼(Dow Mossman),他只出过这样一本书,除了首版的4000册外,再也没有印过第二次,那家小出版社也早已关门。默斯曼本人也不知去向。马克决定寻找默斯曼,并请一个朋友跟随拍摄寻找过程。这个过程持续了两年,马克找到了《夏日的石头》的设计者,得知默斯曼参加过爱荷华大学的一个写作培训班,这大概是美国最著名的写作培训班了,里面出过的小说家很多,默斯曼这本小说也是在那个培训班完成的。马克很快找到了当年的老师,但他们都不知道默斯曼的下落,不过,他们都谈到了文学不景气,没什么人读小说,小说作者湮没很正常。马克重新读了一遍小说,他知道,一个小说作者的处女作都带有个人传记的意味,这次,他跑到作者的出生地,找到了默斯曼。

     

    默斯曼在爱荷华州的乡间长大,18岁的时候,他萌生了写一部自传体小说的念头,1971年,他参加了爱荷华大学的写作培训班。最终写完了《夏日的石头》,拿到了4500美元稿费。他在美国漫游了几年,然后回到家乡,当了一名电焊工,制作农具。业余时间还会偶尔写作,保持一个作家的思考习惯。马克找到了他,对他进行了访谈。纪录片拍完了,有评论很煽情的说,电影是不会死的,书也不会死,小说也不会死。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我一直想找到这个纪录片看,一直没有找到。下面我讲另一个故事,叫《和我的猫一起旅行》,这是个小说,是假的。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我转换一下。

     

    主人公叫伊桑,十一岁的时候,得到一本书叫《和我的猫一起旅行》,这本书写了肯尼亚殖民地、暹罗和亚马逊,让读者身临其境一般。这本书的作者叫普里西拉·华莱士,早已去世。伊桑转眼就到40岁,他说,“我不曾见过她所描述的那些充满惊奇与神秘的地方。许多事我不曾做过。我不曾出人头地。我不曾富有也不曾出名。我不曾结过婚。 ”他40岁时搬到乡间居住,收拾屋子发现了老书《和我的猫一起旅行》,他又重新读这本书,书中提到,只要世间有人在读这本书,我就能获得重生。有个夜晚,伊桑忽然发现屋子外来了几只猫,接着他看到普里西拉·华莱士坐在秋千上,两个人随即交谈了一番,这个鬼魂一样的人并不可怕,反而很亲切。她连续出现了几个晚上,相谈甚欢。过了几天,伊桑外出,浣熊闯进他的乡间小屋,撕毁了他的那本书。这一下,普里西拉·华莱士和她的猫不再出现。伊桑杀了几只浣熊,开始寻找另一本《和我的猫一起旅行》,结果发现,这是普里西拉·华莱士自费印刷的书,限量200册。印刷商早已不复存在。这本书从未在图书馆协会登记版权或注册。但他不死心,他放弃工作,在美国奔波400多天,想找到另一本《和我的猫一起旅行》,他相信,只要找到,只要他看,早已死去的普里西拉·华莱士就还会出现。我不知道我是否把这个小说讲明白了,但我确定,小说是讲不明白的。我要说的是,从主题上看,《石头的读者》这个纪录片,《和我的猫一起旅行》这个小说,都想表明,一本书写出来之后就创造了一个世界,作者的生命也会得以延续。

     

     

    这两个故事,我更喜欢后面这个假的。因为,它是假的。